根据新疆巴音郭愣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消防部队改革过渡期间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巴政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我县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消防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年满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5日,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提供职位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报考范围:
1、现役军人、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2、目前在岗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及离岗不满6个月的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近五年内曾受过行政处罚的;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7、有过吸毒史的;
8、近五年来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被人事管理部门辞退或开除的各类人员。
9、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正在服刑的;
10、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政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具体职位详见:《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职位表》(附表1)。
2、报名时间:
2019年1月25日10:00-1月30日19:00。
3、报名地点: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215室。
4、现场报考人员须携带资料:
报考人员登录和静县人民政府网(www.xjhj.gov.cn)网站下载《和静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和静县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政审考察表》(附件3)。
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政审考察表》各1份(资格审查、政治审察不合格的,不予报名),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退伍军人须携带退伍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与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报名考试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40元。
7、经人社局确认资格审查合格的,于面试前2天发放准考证。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1月31日11:00;
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试内容:3000米、100米跑、俯卧撑及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成绩当场公布,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2019年2月1日 上午10:00
2、面试地点: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3、面试内容:考察应试人员举止仪表,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思维能力、理论素养政策水平等,持B2照以上驾驶员加试驾驶技术实操。
4、面试要求: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面试。
(2)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侯考室和面试考场。
(4)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加分标准:
退伍军人加10分;具有消防工作经历满1年加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有重复加分情形的,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具体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申请复查,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五)公示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限3天。
(六)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县人社局负责下发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招考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签订劳动合同,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人员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经批准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参照州消防支队事业编制在编人员薪资待遇执行。新招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相关单位及人员对本次招聘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均通过和静县人民政府网 (www.xjhj.gov.cn)
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六、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资询电话:
和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6-501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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