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2016年应届及往届高校毕业生。
2、大专及以上学历,师范专业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人数
招聘高校毕业生320人,其中:中学15名,小学70名,学前(幼儿园)235名(具体见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2、性别、族别不限,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历要求:学前和小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中学阶段岗位必须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同或相近专业。
四、招聘方式
1、赴内地高校现场招聘:招聘组于10月中下旬左右赴甘肃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甘肃天水师范学院、陕西宝鸡文理学院、陕西渭南师范学院、河南南阳师范学院、河南洛阳师范学院、重庆师范大学、四川绵阳师范学院、四川宜宾学院等学校进行现场招聘,有意向的可到就近学校参加招聘。
2、网上招聘:应聘者可将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相关奖励、荣誉证书扫描件发至370463902@qq.com 邮箱,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0日,教育局审查后电话联系本人。
五、聘用管理
1、教育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聘用期限3年,3年后愿意留下的可再续签合同。
2、本科生工资3980元/月(含五险),专科生工资3780元/月(含五险),提供干部周转房(可拎包入住)。
联系人:张洋
联系电话:15001427801 QQ:370463902微信:zy15001427801
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浦县教育局
201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