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其他条件;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户籍不限,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0月7日至1998年10月7日期间出生);
5、中共党员、复转军人及有特殊技能或特长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6、复转军人优先考虑。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县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县已招录的保安人员。
二、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基本工资核定为每月3200-3600元(含社会保险费);年度考核合格者可按照规定增补奖励金;
2、聘用满三年后,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起可享受正常调资待遇;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生育假和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4、免费提供住宿、三餐、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10:30至20: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泽普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报名;
3、现场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居住证、退伍证(复转军人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应的资质证件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和《政审表》。本人需到报名现场领取《报名表》、《政审表》各一份,《报名表》、《政审表》需相关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4、后续相关通知将在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保障局网(http://www.ksrsrc.gov.cn/new/)公示,请考生注意查看。
报名联系电话: 0998-8241866
泽普县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
辅助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