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户籍、族别不限,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0周岁(出生时间在1976年9月1日-1998年9月31日之间,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
2、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其他条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基本工资核定为每月3500元(含“五金”),按照规定缴纳“五金”;
2、依据人事管理权限及相关法律法规,聘用人员与策勒县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
3、免费提供住宿、三餐、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政审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4日开始至人员招满为止。
2、报名地点:策勒籍在城区派出所及各乡镇派出所报名,非本地户籍人员到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策勒县阳光小区旁政府2号综合楼一楼)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5、政审:由城区、各乡镇派出所对辖区内报名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由人社、公安部门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
策勒县公安局:袁健 联系电话:13999058363
策勒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903-6712984
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