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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做好消防部队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防部队改革过渡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新党办发〔2018〕47号)和巴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州消防部队改革过渡期间人员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3名事业性岗位辅助消防员,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男性,年满18 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4日。退伍军人、原消防队伍中特设专业岗位人员优先;
2、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报考人员应在报考前提供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原件;
3、户籍、民族、专业均不限;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5、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6、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指挥、听从命令;
7、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可享受相关政策的条件:
1、退伍军人报考的,面试成绩加10分;
2、具有消防工作经历每满1年,面试成绩加10分;
有重复加分情形的,最高加分不超过20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参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近三年内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包括有吸毒史人员);
4、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6、前期在开发区范围事业性岗位招聘时解聘、辞职、开除、自动离岗、不服从岗位分配、放弃调剂岗位等人员不得报考;
7、近五年来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被人事管理部门辞退或开除的各类人员;
8、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5日--2019年1月29日。每天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周六周天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706室(市内乘9路公交车开发区管委会站下车即到)。
3、报名资料: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辅助消防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提供报名表 1 份,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毕业证书的,可提供学历在线认证报告。
退伍军人报考的,须提供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具有消防工作经历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相关费用: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40元。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2019年1月30日下午16:30。
2、体能测试地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中学(市内乘9路、50路公交车到开发区第一中学站下车即到)。
3、体能测试内容:按照开发区消防部门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包括俯卧撑、仰卧起坐、双腿深蹲起立、折返跑(10米×5)、100米跑、3000米跑。
4、有关要求: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穿运动服、运动鞋,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
(三)面试
1、报考人员在体能测试合格最低控制合格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2、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一律使用汉语答题。
3、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1月31日上午10:00,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职位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有疑问的,考生可提出复检要求。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考察政审,考生须填写《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事业性岗位辅助消防员考察政审表》(附件2),并加盖所有公章后在规定时间报送招聘单位。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情况调剂补录,依次递补进入考察。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限3天。
(七)聘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党政办公室下发聘用文件,用人单位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在一定时间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相关待遇
1、新招聘合同制消防员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以劳动合同形式确立劳动关系,并由财政部门拨付工资。薪资待遇参照巴州消防支队事业编制在编人员薪资待遇。
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防〔2016〕336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武警消防部队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行〔2012〕518号)要求,新招聘合同制消防员高危补助每月500元。
五、监督纪律相关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报名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此次招聘相关信息均通过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kelkfq.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本简章由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96-2119712、2119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