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和田地区纪委监委机关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力量,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岗位
面向全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全额预算管理)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公开选调科级及以下干部50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事业编制30名,不设具体岗位,统一比选,择优选调。
二、报名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本机关工作性质和人员需求,此次公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纪检监察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诚担当,廉洁奉公;
3.现任正副科级职务的干部,年龄在38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以后出生);科级以下干部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3年2月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民族不限;
6.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1月);
7.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8.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写作能力及较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在职在编机关工作人员,可按编制对应原则报名,不得混报,即:行政编制人员可报考行政编制、事业编制工作岗位,事业编制(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只能报考事业编制工作岗位。
具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或司法机关工作经历的,初始学历为政治学、法学、审计、新闻、信息工程专业毕业的优先选调。
下列人员不予选调:
1.按照中央、自治区、地区有关规定,公开招录招聘充实到乡镇(街办)、事业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岗位人员;
2.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受到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含正在审查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现处于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5.与选调单位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统一时间,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28日10:00至2月22日20:00(1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所需报名资料以扫描图片形式发送到htdqjwjwzzb@163.com电子邮箱,纸质版传真至0903-2023769。也可到和田地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区纪委监委办公楼5楼526室)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报名时需填写《和田地区纪委监委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报电子版);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和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网上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和传真件,笔试时携带原件提交审查)、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蓝底渐白)3张(同时提供电子版jpg格式,不超过200k)。报名表可在和田廉政网、和田党建网下载。
所有报名资料本人必须亲笔签名,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和田地区纪委监委组织部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包括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纪条规以及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及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自治区纪委重要工作安排及和田地区重点工作<和田地区以外人员不考地区重点工作内容>)、时事政治、行政能力相关知识以及文字写作。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和作答。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按照工作需要测试报考人员必备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现场宣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
(五)体检
面试成绩合格者,由地区纪委监委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考察
1.考察人选: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两项成绩之和在66分及以上,且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根据选调要求和工作需要,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征求考察人选所在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四、公示和调动
(一)公示
根据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选调人选,报地区纪委委员会议研究审定。确定人选名单在和田廉政网、和田党建网进行公示,对所公示人选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件或来访形式向和田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匿名举报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调动
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在地区纪委监委试用3个月后,由所在部(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作出鉴定并明确提出是否同意调入的意见,无异议的按程序调动(和田地区以外人选不设试用期,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报名参选人员要严守纪律,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必须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不报,不得请托他人说情、打招呼,不得违反考场纪律,如有违反纪律者,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和田地区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903-12388
监督举报网址(信访页面):https://xinjiang.gov.cn/hetian
来信地址:新疆和田市昆仑路44号和田地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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