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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目标,高标准做好群众工作,实现我区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独山子区机关事业单位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暴力恐怖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
(四)具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满足岗位所需专业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报考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报考人员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89年2月1日至2001年2月1日期间出生)。
(七)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包括事业性岗位)招录、招聘已进入公示和正在进行体检、考察政审考生;
5.约定服务期未满人员;
6.列入克拉玛依市自然人失信黑名单人员;
7.法律、规定要求不得列入公开招聘范围其他人员: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②被公安部门认定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人员;
③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人员;有吸毒或其它不良行为的人员。
二、计划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27人,岗位需求详见附件1。实际招聘人数,视报考情况而定。具体工作单位视招聘人员情况,由组织进行调配。
三、招聘程序
具体程序为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凡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2019年2月15日至2月24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周末正常报名)。
3.报名地点:独山子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4.报名所需资料:身份证、户口本(全家页)、学历证书、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及其他相关证件。其中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均提供复印件一张(A4纸张复印)
(二)考试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采取答题卡答题。笔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其中1002岗位笔试增加写作内容。
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5)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第一条至第三条人员,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其中: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2)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证明。
(3)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证明和志愿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部门证明。“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证明或期满服务证书原件、复印件。
(4)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
(5)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笔试成绩公布: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公布。
3、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在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聘1至3人的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聘4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思维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附加分)×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面试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视考试成绩而定。
(四)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区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是否递补,视考试成绩而定。
(六)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考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同等岗位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0992-3687108
0992-3687109
监督电话:区纪委:0992-3686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