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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切实解决纪检监察干部来源渠道窄的问题,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及《吐鲁番地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吐地党组字〔2013〕42号)的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9年吐鲁番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群众公认原则;
(三)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区县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具体遴选职位见附件)。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旗帜鲜明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在事关国家最高利益和各民族根本利益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混、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谨细致,吃苦耐劳,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3年以上区县及以下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遴选职位所需的业务知识、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报考正科级岗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3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科级和一般工作人员岗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7.现任职务须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8.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报考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等凡涉及时间要求的,均截止到2019年1月31日。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不得报考与遴选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职位。
5.组织选派充实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任职试用期或者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宣传动员、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在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并全程接受市委组织部指导与监督。
(一)职位查询(2018年12月11日)
2018年度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8年度吐鲁番市纪委监委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吐鲁番市廉政网、火焰山网及丝绸之路在线网和吐鲁番零距离微信公众号查询。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2019年2月12日—25日)
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组织开展公开推荐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经所在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2019年吐鲁番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参加“访惠聚”驻村、驻村管寺或其他专项工作的,还须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会同市纪委组织部为主,按照遴选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遴选职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三)笔试(2019年3月2日)
采取统一命题、闭卷测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最低不能低于2:1,否则将取消该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考。由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2019年3月9日)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遴选1—2人的岗位按照1:3确定,遴选3人及以上的按照1:2比列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遴选人员岗位适应能力以及综合分析、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由考评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小组由5—7人组成,面试时间15分钟,共4个问题。面试人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面试提问。面试结束后,由面试小组进行现场评分,并当场公布得分。
计分规则:面试总分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加权平均分为参加公开遴选面试人员最终得分。
(五)组织考察(2019年3月12日开始)
考察由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开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专项调查、征求意见、同考察对象面谈、公示等方法进行。经考察如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以空缺。
(六)公示、办理转任手续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组织部)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经征求市委组织部意见后,提交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按相关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
(七)任职
市纪委监委根据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结合遴选人员原任职务,确定遴选人员拟任职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五、报名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9年2月12日—2月25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
(二)地点:市纪委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纪委组织部)。
(三)报名、咨询电话:8522583、18999044728。
六、纪律要求
(一)遴选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或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1.泄露试题或其他涉及影响遴选工作信息的;
2.利用工作便利,伪造更改考试成绩及其他遴选工作有关资料的;
3.利用工作便利,帮助遴选人员考试作弊的;
4.违反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有关规定的;
5.违反遴选程序和工作纪律的其它行为。
(二)严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公务回避制度。
(三)对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有违纪违规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四)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七、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吐鲁番市示范区吐鲁番市纪委监委办公楼2楼市纪委组织部,邮编:838000
邮箱地址:tlfsjwzzb@163.com
电话:0995—8522583 传真:0995—852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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