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警务室协警:巴里坤县户籍或生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5 年9月10日至1998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2、专职巡控人员:巴里坤县户籍或生源,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0年9月10日至1998年9月10日期间出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男身高165cm,女身高155cm以上,及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身体条件;
6、有纹身、吸毒史或曾因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能招聘为工作人员等情形的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详见《2016年巴里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专职治安巡控人员岗位表》和《2016年巴里坤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室协警岗位表》。(具体查询请登录巴里坤县人民政府网www.xjblk.gov.cn)。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健康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下同)
2016年9月18日至9月23日
上午9:00—13:00 下午16:00—20: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巴里坤县人社局五楼
联系电话:0902-6826403
3、报名方法
采用现场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通过登陆巴里坤县政府网网站(http://www.xjblk.gov.cn)下载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时携带报名表和毕业证、户口本、身份证、退伍证(退伍军人)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费和笔试费标准
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40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确认后,可减免笔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语种:考生使用汉语答卷。
3、笔试加分:使用非本民族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5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藏族、俄罗斯族)。
4、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6年9月24日 上午9:30—13:00
准考证发放地点:巴里坤县人社局三楼公务员科
5、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9月25日 上午10:00-12: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考试要求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一经发现取消考生笔试资格。
7、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2016年9月25日—9月26日 在巴里坤县政府网网站(http://www.xjblk.gov.cn)公布。
(三)面试
面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人数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闱人员。
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进入面试人员在 2016年9月26日下午16:00—20:00到巴里坤县人社局公务员科领取面试通知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7日上午9:00
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开考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
面试含计算机操作测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能测评
时间:2016年9月28日上午 9:00
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按招考职位计划人数1︰2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体能测试标准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执行。体能测评只进行一次,体能测试不计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
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出现空缺职位的,从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六)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提出复检要求,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从同一职位体能测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2016年9月29日
(七)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的人员填写《政审表》于2016年10月8日—9日进行政治审查,并提交县公安局。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从同一职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进行体检、政审。
(八)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最后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九)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全部合格者,按总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于2016年10月10日至14日在巴里坤县政府网网站(www.xjblk.gov.cn)公示。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1、新聘用警务室协警,薪酬2000元(含个人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单位按照规定为新聘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新聘用专职治安巡控人员薪酬3500元(含个人交纳各类社会保险),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津贴1500元。单位按照规定为新聘用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
2、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3、县公安局与新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于在合同期内违反合同规定的人员,按照合同规定予以解聘,聘用合同三年一签。未尽事宜以签定的聘用合同为准。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
2、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凡与考生之间有利害关系的,要实行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
3、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巴里坤县人社局、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招聘警务室协警和专职治安巡控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