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85年9月23日至1998年9月23日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6、报考公安厅职位的考生需取得相应的学位、学历证书;
7、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新疆生源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2、新疆大中专院校的内地生源毕业生;
3、俄语、阿拉伯语、土耳其语、乌尔都语、普什图语等小语种考生不限制户籍和生源地;
4、在疆工作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包括: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上述人员中服务期规定一年的须服务满八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两年的须服务满十六个月以上,服务期规定三年的须服务满二十四个月。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2016年9月23日。
上述人员应具有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
二、招聘单位和职位
招聘单位为新疆公安厅网络安全总队互联网安全管理中心(分中心)、公安厅制证中心、流动人口管理中心、公安厅信息中心、反洗钱资金查控中心等事业单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招聘程序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专业技术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调剂,聘用。
四、信息发布及报名缴费时间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自治区公安厅网站http://www.xjgat.gov.cn。报名、缴费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方法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9月23日-9月29日,详见《招聘简章》。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考试内容为包含行政能力测试和写作的综合试卷,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维吾尔文字统一命制,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
201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