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略
二、招聘计划
具体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国家级执业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若该岗位学历需求为大学本科和专科,学习类型需为全日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民语言应聘者(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或全国普通话二级乙等;
(九)考生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5岁;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5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岁,大专毕业生不超过25岁;历届硕士研究生不超过40岁,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岁;大专毕业生不超过30岁(30岁及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十)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9月25日至11月13日19:00(京时)截止
2.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限内将第(1)项到第(6)项材料按照顺序扫描后保存为PDF格式,将形成的PDF和第(7)项报考人员花名册打压缩包以“报考岗位编码+姓名+高校人才网”重命名后发送至邮箱:913549696@qq.com
(1)资格审查表扫描件。本人自行下载填写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后扫描;
(2)政治审查表扫描件。本人自行下载填写附件3:《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出具政审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派出所出具政审材料。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学历需同时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电子版);学位网认证学位信息(电子版);
(5)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扫描件;
(6)规培合格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
(7)《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6)电子版。
3.注意事项:
⑴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⑵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岗位,需报大学备案,调整至2:1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⑶专业参照目录:硕士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及专业代码册(见附件4);本科学历岗位参照2017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5)。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初审(含政治审查)
现场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经审核电子版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方能到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复审,由相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进行政治审查。资格审查(含政治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三)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基础知识水平。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加分:
⑴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⑵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⑶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⑷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者,一同入闱。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公示,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5.应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采取考核方式进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四)心理测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测试由医院组织进行。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试工与考察
1.时间:试工与考察不少于两周的时间。
2.地点:报考岗位的相应部门(科室)。
3.成绩:试工后组织考核,考核成绩不得低于80分,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考核不合格,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
4.试工考核结果将在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六)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60分以下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非考核方式人员总成绩=笔试×30%+试工考核×30%+面试×40%;考核方式人员总成绩=试工考核×50%+面试×5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4.面试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七)体检
1.时间:另行通知。
2.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资格复审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将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医院党委会进行审议,审议结果报新疆医科大学备案,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由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参照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五、组织和监督
医院严格履行招聘组织纪律,按照新疆医科大学招聘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开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新疆医科大学及医院纪检委的监督。
监督电话:0991-46956370991-4609121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发布,应聘者需及时关注。
(二)应聘者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提示信息。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1.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外)
6.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2020年9月24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