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康复于一体的自治区级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项目建设单位、国家中医药优势特色教育培训基地、国家中药炮制传承基地、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关节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心血管疾病介入诊疗培训基地、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并设有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二、招聘计划
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2人,其中医师岗21人、技师岗2人、护理岗6人,管理岗3人(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四、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医疗事业;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及其他不良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具备胜任岗位的身体条件;
(六)未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医师岗位第一学历要求是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二批次及以上,本科、硕士、博士阶段所学专业需一致,本科所学专业必须具有相关医学背景;护理岗需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且为2020年应届生;其他岗位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各阶段所学专业需相近;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民语言应聘者(民考民)须达到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四级乙等标准;应聘者年龄须符合相应岗位要求的年龄:博士研究生45岁及以下(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硕士35岁及以下,本科30岁及以下,大专25岁及以下。护理岗位本科25岁及以下,只招聘应届毕业生。
(十)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试工、体检、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9月25日-10月15日。
2.方式:现场报名
3.地点: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急诊楼旁建设银行702室人力资源部。
4.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请按顺序排列:
(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附件2)。
(2)《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原件(附件3)。户口所在派出所意见栏:由应聘人员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考生所在单位意见栏:应聘人员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政治审核材料。
(3)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下载,应届生需提供学籍验证报告)、学位认证报告(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s://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自行查询下载)。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5)身份证原件;
(6)英语四六级证书成绩单,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证书原件;
(7)2020年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Excel表电子版)(附件4)
审核通过人员需将以上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442196285@qq.com),文件名以“报考岗位编码-应聘人员姓名-岗位名称-高校人才网”,如:“4001-张三-医师-高校人才网”)。
5.注意事项: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报名低于3:1的根据情况调整为2:1或取消岗位。其中要求为博士学历的4005、4008、4025、4201岗位,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采用绿色通道。每位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材料、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和医院微信公众号(新疆中医医院)上发布。
(三)笔试
1.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以公告为准;
3.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采取国家通用语言命题、答题,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
4.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下一环节者,一同入围。未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应聘。
5.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6.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岗位不组织笔试,采取面试+试工方式公开招聘(岗位代码:4004、4005、4008、4009、4012、4015、4017、4020、4021、4025、4026、4030、4033、4035、4039、4045、4201、4202、4203)。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岗位组织笔试(岗位代码:4042、4204)。
(四)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内容: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五)试工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工内容:应聘人员在试工阶段应参加为期不少于两周的试工和技能操作考核,试工总成绩由试工评价成绩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组成,总分均为100分。试工总成绩=试工评价成绩×7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30%。技师岗和管理岗(岗位代码:4042、4045)不参加技能操作考核,试工总成绩=试工评价成绩。试工总成绩低于80分者视为试工不合格。
3.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考核和技能操作考试者,视为放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岗位:总成绩=笔试×30%+面试×40%+试工成绩×30%
(2)非笔试岗位:总成绩=试工成绩×50%+面试×50%
5.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试工者,视为放弃。
(六)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题型为客观题。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心理测试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七)体检
1.应聘人员体检由医院组织实施,体检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如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应聘出现空缺名额,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试工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人员,组织安排体检。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需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资格复审
由医院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质等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出现空缺,可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试工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进行体检并合格。
(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资格复审结束后,合格人员将提交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录用人员待遇根据医院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中的相关条款进行。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组织实施。
七、招聘监督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徐建民
监督电话:0991-5561780
八、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佳莉、叶飞
联系电话:0991-5811400, 0991-5852368(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2020年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编制外)
4.2020年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
新疆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医医院)
2020年9月24日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