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全媒体记者:5名。
(二)新媒体编辑制作:4名。
(三)计算机网络维护员:2名。
(四)播音节目主持:1名。
(五)节目策划:1名。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热爱媒体事业,品貌端正。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信息必须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结果一致。
(四)具备报考岗位条件及相关专业知识。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味,被公安机关列为帮教对象的。
(二)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三)本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近五年内受过行政拘留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四)配偶、直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五)配偶、直系亲属中因参与民族分裂、非法宗教等犯罪活动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
(六)已被聘用的乌恰县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人员及辞职人员。
(七)因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单位工作纪律被辞退、开除人员。
(八)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不能从事媒体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招聘信息发布: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乌恰县人力资源市场”、“乌恰零距离”微信公众号。
2、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5月17日—2020年5月31日。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电子邮箱报名相结合。
4、报名地点: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阿汗别克 联系电话:0908-4621951
阿力木比 联系电话:0908-4621951
侯继涛 联系电话:0908-4621951
5、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持《报名表》、《政审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证明材料及近期同底板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如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但后期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
(1)现场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材料带到现场报名点交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报名。
(2)网上报名人员须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3280221469@qq.com)进行网上报名,邮件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命名。
6、考生可登录乌恰县政府网(http://www.xjwqx.gov.cn)下载《报名表》、《政审表》。
7、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8、报名和考试费:报名费15元,笔试费40元,面试费40元,共计95元,费用考生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人员将报名考试费打入乌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账号(银行账号:30470101040014711000000000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乌恰县支行),并备注打卡附言,附言内容为“某某人员报考某某岗位的报名考试费”,如因个人疏忽忘记填写或错误填写附言致使无法核实造成财产损失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9、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语种:国家通用语言。
3、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5、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6、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面向社会公示3天。
(三)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考生报考岗位专业理论及实践,满分为100分。
3、答题语种:国家通用语言。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6、面试成绩公示:公示期3天。
(四)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
2、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乌恰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闻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不满足递补条件的,按实际人员确定。
3、体检合格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且公示期无社会不良反应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聘用人员要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不得调动工作,离开招聘岗位者,聘用合同自行终止,恢复原身份。聘用后实发工资不低于630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执行,凡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利害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严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严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事项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简章》由乌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908-4621423 (乌恰县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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