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例如:年龄在50岁以下,即1970年5月12日后出生);
(七)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一)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二)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四)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五)曾经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试用期内因违纪违规、考核不合格未满5年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对象和岗位
(一)编审3名:1.具有新闻副高级以上职称,十年电视编审工作经历;2.能够胜任电视新闻或专题的审核工作。
(二)译审2名:1.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十年电视翻译工作经历;2.能够胜任电视新闻或专题维吾尔语或哈萨克语翻译作品的审核工作。
具体岗位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20日18:00
2.报名方式:将附件2“报名表”填好后,以“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的方式命名发送至xjgbdstzp@126.com,同时发送1寸蓝底或白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收到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二)报考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1.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新疆广播电视台官网(新疆新闻在线、虎鱼网)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部门:新疆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资格审查时间:以邮件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4.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相关证明;
递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后,需现场领取考核证。
五、考核方式
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此次高层次人才引进以考核方式进行测评,无需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试。考核由新疆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后,需提供本人近三年业务工作总结,从事相应岗位工作代表作品(共三件,不同体裁作品各1件),省级以上新闻、专题类作品获奖证书,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考核证参加考核。采取“个人业绩分析+面谈测评”,组织实施考察、考核、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生需按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谈测评,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计算方式:个人业绩分析得分*50%+面谈测评得分*50%
考核结束后,在新疆广播电视台官网(新疆新闻在线、虎鱼网)公布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体检工作由新疆广播电视台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并新疆广播电视台网站(新疆新闻在线网、虎鱼网)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新疆广播电视台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体检。体检项目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广播电视台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考察
新疆广播电视台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拟录用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广播电视台网站(新疆新闻在线网、虎鱼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广播电视台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91-2508110
十一、招聘监督
新疆广播电视台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人才引进工作。
监督电话:0991-2502765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团结路830号新疆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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