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或者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高层次人才。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二)已取得或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三)应聘人员还须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专业类别可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附件3);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属引进范围:
(一)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
(二)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五)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三、引进岗位
详见《2020年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按照《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考核测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克拉玛依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将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单位+姓名”发送至报考单位邮箱,详见《岗位表》。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0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二)考核测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参加考核。达成意向的,签订就业协议。
(三)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政审。
(五)公示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人员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0990-622329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