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请广大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将变动情况告知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见附件四),否则后果自负。
五、考生面试和体检期间食宿自行安排,各项费用自理。特困生或享受低保人员(须提供书面证明材料)本人在面试和体检期间的食宿费用和体检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承担。
六、有关面试的其他具体要求以各直属海事局面试公告为准,请广大考生注意。并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排好交通和住宿,注意安全。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二〇一三年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