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9月19日北京时间10:00——9月22日北京时间19: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文局机关三楼组织人事处(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于田街129号。乘车路线:乘8、58、903、311、109、912、44、308路公交车在机电大厦站下车;乘3、902、157、927、70、301路公交车在黄河路站下车)。
联系人:闫立山,电话:0991-5855100。
四、须带材料: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表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相关要求的材料,将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而使报考岗位入围人选产生空缺的,按照该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无法联系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自治区水文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