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春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赴内地重点高校引进人才招聘活动的通知》(新人社明电〔2017〕3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现对拟录用人员李曼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9月27日,公示期间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公示期间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反映。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将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农业厅纪检组:0991-2884686
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人事处:0991-2865083
报考岗位 |
姓名 |
性别 |
族别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总成绩 |
体检情况 |
考察情况 |
是否确定为拟聘人员 |
自治区种子管理总站 |
李曼 |
女 |
汉 |
70.5 |
80.8 |
151.3 |
合格 |
合格 |
是 |
自治区农业厅组织人事处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