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宾馆成立于1988年,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是一家三星级政府接待宾馆,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隶属于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承担着地委、行署的主要接待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条件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初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详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族别不限,双语能力强,年龄在18-30周岁(出生时间在1987年8月16日—1999年8月16日之间,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体能素质较好;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本人及亲属五代内无违法违纪的;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2.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一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 30日
2.报名地点:和田宾馆办公室(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南路57号)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五、笔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宾馆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科目:
(1)考试内容:《综合知识》
(2)笔试试卷命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汉语)统一命制。
(3)少数民族,使用汉语答题,笔试成绩加5分。
(4)以上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9月2日。
3.笔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9月3日在和田宾馆公示栏公布。
六、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1.面试由和田宾馆组织实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1-2人的岗位,按1︰3的比例确定;3-4人的岗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应聘人员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出现空缺岗位,该岗位列入调剂岗位;达不到规定入闱面试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开始前30分钟考生到指定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2.面试时间:2017年 9月6日。
3.面试地点:和田宾馆
4.面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计分人员和核分员及时整理面试的有关材料,以便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和合格人选。
七、体检
1.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前1天公布体检人员名单,并到指定医院体检。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的,经和田宾馆陪同,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一次。考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和田宾馆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有关用体检标准执行,同时符合餐饮健康证体检标准。
3.体检时间:2017年9月8日。
4.体检费用、复查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1.由和田宾馆指定2人以上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审查。
2.考察对象需填写《政治审查表》,加盖所在院校或单位、街道办或社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印章,因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考察时间:2017年9月17日前完成。
九、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于2017年9月20日至 9月27日在和田宾馆公告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基本工资核定为每月:
①前台工作人员4700元(含“五金”、全勤奖),按照规定缴纳“五金”;
②前厅保洁员员4300元(含“五金”、全勤奖),按照规定缴纳“五金”;
③餐饮部工作人员4600元(含“五金”、全勤奖),按照规定缴纳“五金”;
④客房部工作人员4300元(含“五金”、全勤奖),按照规定缴纳“五金”;
⑤办公室工作人员4700元(含“五金”、全勤奖),按照规定缴纳“五金”;
⑥财务人员5000元(含“五金”、全勤奖),按照规定缴纳“五金”;
2.依据人事管理权限及相关法律法规,被聘用人员与和田宾馆签订劳动合同;
3.解决食宿。就餐在宾馆食堂,住宿在宾馆职工公寓楼;
4.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资格审查表.doc
和田宾馆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