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老龄办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笔试、面试和体检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结果进行公告(详见附件1),并就考察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工作由新疆老年大学、老年康乐报社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二、考察程序
(一)发布考察公示
有工作单位的,在体检合格人员单位发布考察公示,无工作单位的在其生活所在地社区发布考察公示。公告期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5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老龄办纪委反映。电话:0991-2385670
(二)查阅录用考察对象档案
组成考察组,调阅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了解体检合格人员的基本情况。
(三)个别谈话
有工作单位的,到体检合格人员单位组织开展个别谈话,无工作单位,由学校或社区出具考察意见。
(四)征求录用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
请体检合格人员及时下载《自治区老龄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考察表中的本人基本信息,并贴1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并由所在单位(社区或学校)、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盖章。
(五)撰写考察材料
撰写考察材料,提出聘用意见,并由考察组负责人签名。
三、考察结果公示
考察结束后,在自治区人社厅网站上进行考察结果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要求
1.体检合格人员要积极配合招聘单位开展考察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察、政审和调档工作,如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造成考察工作无法按时完成的,取消聘用资格。
2.此次考察由自治区老龄办纪检委对全程进行监督,考察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情况的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附件1、自治区老龄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名单.xls(下载)
附件2、自治区老龄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表.doc(下载)
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