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目前招聘工作已完成笔试和资格审查工作。现将进入面试人员予以公告,并对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
名单详见附件。其中1003、1006岗位因入围面试人员仅为1人,按照人社厅有关面试规定,此岗位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本人于2017年8月11日上午11:00-13:00(北京时间)到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领取面试准考证。
二、面试时间
2017年8月14日、15日、16日10:00---20:00(北京时间)
三、面试地点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695号。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请在9:30(北京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签到,截至面试当天上午9: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
五、面试监督
自治区民委(宗教局)监督电话:0991—8871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