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才强区战略,经莎车县委、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1500名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户籍、民族不限,男性1500名,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2年5月1日至1999年5月1日期间出生);
3、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本科学历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
二、招聘方式及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笔试、面试、体检及拟聘用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审查和政审。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提交完备的报名材料。报名须提供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和《政审表》(加盖所有印章),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出现役证及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作为报名材料概不退还)、四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资格审查、政审合格的,予以发放《考试通知单》,考生应尽快前往莎车县参加笔试、面试。
2、笔试。考生凭《考试通知单》来莎车县报到,次日参加笔试,笔试采用汉语答题,考试内容以综合知识为主。
3、面试。笔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当场宣布,面试合格的次日安排体检。
4、体检。体检地点:莎车县人民医院,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公示和报到。体检合格人员由莎车县人社局统一进行公示,并按时参加由公安部门组织的三个月实训,实训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聘用及待遇
1、聘用人员按县聘事业性岗位工作人员发放工资待遇。
2、对疆外聘用人员,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对工作满1年工作业绩考核优秀的,可按政策享受国家规定假期,并报销路费,同时可调资;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自治区及地区考试合格后,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
3、解决食宿(提供公寓楼)。
4、鼓励配偶共同来莎发展,配偶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莎车县通过各类招考解决相应工作岗位,大专以下学历的提供产业园区就业岗位。
四、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15日,此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等费用。
报名联系人:付信德 18799887669
羊际瑞 18199503844
五、监督电话
为确保此次招聘活动公开、公正、公平,欢迎社会各界对工作组工作人员及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现将莎车县纪检委、人社局监督电话公布如下:0998-8537787,0998-8522581。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2017年面向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2017年面向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政审表》
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