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尚未就业的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全社会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退伍军人。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男性,民族不限,户籍不限,30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1日至1999年3月1日期间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士兵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同等条件下退伍士兵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见附件3:报考说明)。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近三年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招录考试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2、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5、曾经因违法违纪被学校开除、单位辞退、开除、部队除名的;
6、已被莎车县财政聘用人员(含县财政支教教师);
凡在招录报名中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录资格。
二、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在莎车县人民政府网(http://shache.xinjiang.gov.cn/)公布。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20日北京时间18:00。
2、报名程序: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投递邮箱2505801802@qq.com进行报名。报名表和政审表可自行打印下载。报名时填写电子版报名表(粘贴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并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籍备案表、退出现役证等相关证件的彩色扫描件(不得使用手机、相机等拍摄的图片,否则视为不符要求),插入报名表附件后相应位置,并在材料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报名邮箱,考试前一天须提供相应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报名: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人才市场报名。
报名时本人须提交《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出现役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有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
报名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本人,其他报名资料概不退还。
《报名表》、《政审表》等相关表格材料可登陆莎车县人民政府网提前下载打印、填写。
3、报名费和面试费:报名、面试费用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报名费15元,面试费40元,报名时缴纳。
(二)资格审查和笔试
1、具体资格审查及笔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在莎车县人民政府网(http://shache.xinjiang.gov.cn/)另行公布。
2、笔试科目:主要测试报考者公共基础知识等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统一使用汉语答题。
3、对下列人员给予笔试加分政策: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加10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和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
(3)服役期间曾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伍军人加5分;
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人员,不予加分。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最高标准加分1次。笔试满分100分,加分后超过满分的按满分计算。
4、笔试成绩及面试入闱的确定: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可在莎车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三)面试
1、面试详细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面试通知单在面试前一天到报名地点领取,并缴纳面试费40元。
2、参加面试的考生在正式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结果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面试结束后,考生可在莎车县人民政府网查询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总成绩,按报考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人民警察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查的,须在得知体检结果3日内提出复查申请,经公开招考领导小组批准后统一组织,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政审
考生须在体检结束后将《政审表》及档案(密封件)交至莎车县人社局档案室,由公开招考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政审表及档案对考生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进行审核。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及公示情况,将公示无异议人员提交公开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莎车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拟聘用人员参加公安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人员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聘用期每三年续签一次。
四、福利待遇
1、聘用人员为县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县财政比照本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享受同等待遇,并参加社会保险。
2、对违反相关纪律规定、不适合工作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终止聘用合同。
五、其它事项
1、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和要求报考。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应认真核实联系电话。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更换联系电话,务必及时通知报名联系人,并且保持电话畅通,因考生所留联系电话有误或无人接听、停机等其他自身原因影响考生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资格的后果自负。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面向全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报名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面向全社会招聘便民警务站工作人员政审表》
莎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