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予以公布,并将体能测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按照《简章》规定,根据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0分,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分值已计算在“笔试成绩”中。
请考生登陆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www. wlmqrsks.com)查询笔试成绩。
二、体能测评安排
(一)体能测评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详见附件1)。
(二)体能测评时间
2016年12月3日(星期六),其中:第1组—25组上午10:00(以下均为北京时间)开始测评;第26组—49组下午15:00开始测评。
(三)体能测评地点
新疆农业大学室内、外运动场(地址:南昌路42号,乘坐17路在新农大站下车,23、29、34、526路在清河路口站下车)。
(四)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2016年乌鲁木齐市公安机关面向退役士兵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巡逻防控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详见附件2)。
(五)具体要求
1.考生需提前一天实地察看场地。
2.考生持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务必于体能测评开始前30分钟到场。
3.考生应着适合运动的服装及运动鞋。
4.请各位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5.怀孕、身体不适或患有心脏病等疾病,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考生,请商同直系亲属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
6.未按时到达或未参加体能测评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能测评结果将于12月5日18:00公布。
以上安排,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乌鲁木齐市人事考试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0991-4918443
行)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