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
二、 招聘岗位及专业
见附表
三、应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2016年-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具备相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报考人员将个人志愿表,个人应聘材料(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技能及奖励证书等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成绩单和就业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 xjqxjrsc@126.com。报名邮件标题格式为“新疆气象局招聘报名—姓名—专业”,应聘材料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报名日期:截止到2016年 11月28日20时,过期不予受理。
(二)招聘考试
大气科学类(大气科学、气象学、气候学、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大气探测)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直接面试,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前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11月23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应届毕业生除外)校园招聘会现场参加面试。
其余专业招聘考试的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另行通知,请留存个人有效联系方式等候通知并请留意本网站。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气象及相关专业指:气象学、气候学、大气科学、大气物理与大气环境、应用气象、大气探测、环境气象、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科学、计算机应用等;财经类专业指:会计、财务管理,财务岗位需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为合理控制考试人员规模,对应聘毕业生数量较多的岗位,将根据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表现(成绩、奖励、荣誉及参加社会活动情况)等进行筛选。
联系人:新疆气象局人事处 巩雷
联系电话:0991-2661430
2016年11月9日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