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6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调剂人员体检结果及考察政审安排予以公布,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及时查询。
一、关于体检
(一)体检结果于9月3日上午14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1.体检结果为“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2.体检结果为“进一步检查”的报考人员于9月6日(星期二)9:30时前(北京时间)空腹并携带体检要求的证件到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阿克苏市迎宾路25号)B座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窗口前集中进行检查,自备进一步检查费用。请考生注意休息,清淡饮食,以良好的状态参加检查。
3.体检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如需复检,须写出书面申请,于9月5日下午18:00时前携带书面申请递交到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B座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窗口,并于9月6日上午9:30时前(北京时间)空腹并携带体检要求的证件到阿克苏地区为民服务中心B座二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窗口集中进行检查,自备复检费用。
4.复检后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根据调剂公告规定,不能进入考察政审环节。
二、关于考察政审
(一)考察时间:2016年9月3日—9月9日。
(二)体检结果为“合格”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2016年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调剂人员考察政审表》(填写后正反面打印)并填写完整,签署相关部门意见后报各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地区人社局。
报考各县(市)岗位的人员将《考察政审表》报各县(市)人社局,由各县(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察政审,并将《考察政审表》签署意见后报地区人社局。
报考地直事业单位岗位的人员将《考察政审表》报地直事业单位,由地直事业单位组织考察政审并签署意见后统一报地区人社局。
(三)《考察政审表》有关要求
1.有临时服务单位人员须临时服务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无临时服务单位人员可到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考察政审表》中派出所、国保大队、县市公安局意见须齐全。
2.《考察政审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公安机关密封后,由报考人员交送县市人社局或地直事业单位。
3.报考人员交《考察政审表》时,须带本人人事档案(应历届毕业生提供学籍档案),报考人员可到档案存放单位(地区或县市人社局)凭网上公示的体检结果及考察政审公告向档案存放单位书面申请(申请为打印件,须写明事由、调剂岗位、调剂单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手写签名,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提取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在地区人社局存放的,可到阿克苏市迎宾路25号地区为名服务中心申请提取档案。
4.报考人员交《考察政审表》时,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准备1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准备1份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本人学历信息1份。
阿克苏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地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