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请面试入闱人员按时到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资历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7月14日(星期四,下午16:00—19:00;星期五,上午10:30—13:30,下午16:00—19:00,逾期未到视为自愿放弃)。
资格审查地点: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办公楼A座22楼2201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乘车路线:BRT3号线、17路、36路、104路、907路、908路、931路人民广场站)
咨询电话:0991-2810735。
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进入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出现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放弃面试资格情形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三、面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年7月17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面试地点:新疆建设大厦(红山路106号)三楼自治区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会议室 (乘车路线:乘坐29、58、919路在红山路煤气站下车;乘坐BRT2号线、8、14、44、104、528A、902、917路光明路设计院站下车)
面试要求:请面试当天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到场,在面试等候地点候考,面试放弃不再提供补考。
附件: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笔试成绩.xls(下载)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人事处
201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