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环节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按比例入围但有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进入资格审查。目前,学院资格审查环节已经结束,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和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进行公告,并对面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2016年7月5日—7月6日
7月5日上午9:30-14:00(北京时间)进行以下岗位面试:
第一组:1001、1002、1003、1005;
第二组:1007、1008、1010、1011、1013;
第三组:1009、1014。
7月5日下午15:30-20:00(北京时间)进行以下岗位面试:
第一组:1012;
第二组:1015、1017、1018、1019;
第三组:1020、1021、1022、1023。
7月6日9:30-20:00(北京时间)进行以下岗位面试:
第一组:1016、1026;
第二组:1024、1025;
第三组:1027。
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30分钟在面试地点集中签到抽签排序,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不重新安排面试。
面试地点: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总校区A栋教学楼
(乘坐19、54、613、922路公交车自治区人民医院米东医院站下车)
三、面试有关要求
(一)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部分,时间不超过16分钟(结构化面试8分钟,试讲8分钟);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报考同一岗位试讲内容(见附件2)一致,此次试讲不采用多媒体课件,采用传统教学方式,粉笔板书,需要注意板书的设计及书写,考生需提供教案(一式两份,教案上不得标注个人信息)。
(二)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上公布成绩。
(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四)进入面试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五) 考生面试时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 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封闭管理,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将考试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自觉交工作人员集中存放。
(七)试讲内容参见附件2,试讲教材由面试者自行解决,确有困难者,请与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联系。
联系人:狄亮
联系电话:6866077 18599102100 18099169456
另,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发现报考1027岗位的苗廷波考生是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根据《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属于加分范围,因人力资源市场在成绩录入过程中,系统出现错误,导致该生笔试成绩未加分,经资格审查后,该生笔试成绩为74分,现予以更正。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