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单位,为确保公司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详见附件1),此次招聘工作人员由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薪资待遇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3、具有个人良好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学历毕业证。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作结论以及法律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人员。
2、弄虚作假,有舞弊等行为的人员。
3、参加暴力恐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三)薪资待遇
此次招聘聘用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结束后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正式编制),月薪资按照国药集团新疆药业公司和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员工绩效工资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按公司规定给予缴纳五险一金,并享受本公司其他福利待遇。
二、报考职位
详见《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请登录和田信息网(http://www.xjht.gov.cn/)咨询。
三、资格审查、报名
1、资格审查和报名
此次招聘考试主要采用现场资格审查和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可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213室(地址:和田市阿恰东路61号,和田县法院对面)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2日至2016年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费与笔试费的确认: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
4、要求: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报名,凡不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7月1日到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面试
笔试工作由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1、面试入围人员按笔试总成绩1:5的比例确定。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答题语种均为汉语作答,试卷试题满分100分。
5、成绩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
6、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7、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公示7个工作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坚持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政策、招聘结果“四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03-2023667。
八、相关事项
本《简章》所确定的时间、地点如有变化的,由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咨询电话:0903-2023667
和田地区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903-2069247。
国药控股新疆和田药业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