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年”重大举措要件件落到实处
4月1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主持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细化民族团结进步年各项工作,确定责任分工。张春贤强调,要强化责任制,全力抓落实,让“民族团结进步年”27项重大举措件件落到实处。
会议审议了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实施方案、重点工作的责任分解方案,紧扣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就落实好解决突出问题的27项举措逐一确定责任人、牵头单位、配合单位。
张春贤说,党中央高度重视新疆民族团结工作。自治区首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在新疆工作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的重大举措,对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必将产生深远影响。各族干部群众普遍欢迎、充满期待,动员大会主会场、各地州县市分会场一次次热烈的掌声就是最好的证明。
张春贤指出,要尽快下发实施方案,形成宣传贯彻落实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的良好氛围。广泛深入地宣传大会精神,切实把广大干部群众、“访惠聚”工作组组长和住村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大会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团结工作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上来。
张春贤指出,要强化责任制,确保见到实效。明确责任人、责任单位,抓好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单位,统筹发挥好配合单位的作用,明确时间表,提出具体方案。“民族团结进步年”27项重大举措要件件有着落,要像拧螺丝一样,一项一项抓落实,并评估效果,向全社会发布落实成果,把事做实,见到效果。要切实抓好《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为民族团结进步提供法治保障。
张春贤强调,每个人都是民族团结进步年活动的参与者、贡献者、监督者。促进民族团结人人有责。全疆各级领导要作民族团结的表率,自治区党委常委更要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抓落实。人人都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从我做起,从家人、同事、朋友做起,从身边人、身边事做起,从一件件小事做起,以一个个微行动,汇聚起民族团结的强大正能量。
自治区领导雪克来提·扎克尔、乃依木·亚森、努尔兰·阿不都满金、车俊、孙金龙、朱海仑、黄卫、肖开提·依明、熊选国、徐海荣、哈尼巴提·沙布开、李学军、艾尔肯·吐尼亚孜、马学军、彭家瑞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