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职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师市县处级正职领导干部2名,县处级副职领导干部3名,乡科级正职领导干部20名,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曲靖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经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条件人员。
三、选调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能力,有一定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工作经历和业绩比较突出的,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学历。
选调任正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任副处级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任正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任副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3.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 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备《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提拔任职资格条件,经推荐考察符合岗位要求的,可提拔使用。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10日。
2. 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下载《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南疆师市面向曲靖市选调干部报名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后(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件,由单位组织(人事、干部)部门通过邮箱报送曲靖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各县(市、区)报名材料由组织部门负责收集汇总,于2019年12月11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联系电话:3122512邮箱:349487369@qq.com),每人限报1个职位。
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参公登记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获得证书和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 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二)体检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选在云南省曲靖市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列入选调意向人选。
(三)推荐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统筹考虑、综合比选确定初步意向人选,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进行推荐考察。
(四)公示和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按程序和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一定范围公示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2896636 2896750
报名电话:0874—3122512
附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云南省曲靖市选调干部职位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云南省曲靖市选调干部报名表(点击查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