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国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2.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察布查尔县现有社区工作人员,主要是指社区在岗自聘、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身份人员。不包含已具有行政、事业、县级聘用身份人员;
3.退役转业军人、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期满自治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成员同等条件优先考虑。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3.户籍不限,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1月23日至2001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4.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少数民族要具有一定的国家通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2.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共招聘35名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及要求见《察布查尔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9日至2019年11月23日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11月25日
3.报名及领取准考证地点:察布查尔县委四楼组织部组织二科
4.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经委托,凭有效证件可由他人代为报名。
5.携带资料:《察布查尔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附件2)、考生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含电子版照片)。报考人员在现场报名时需现金缴纳报名考试费55元,其中:报名费15元、考试费40元。
6.报名时考生如提供的资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公开招聘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应聘资格,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7.县委组织部3个工作日内向本人答复资格审查结果。
四、笔试、面试
1.笔试、面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生须按照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录察布查尔零距离、群众路线在察布查尔、察布查尔就业微信公众号、察布查尔党政信息网查看。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报考岗位人数,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五、调剂
出现空缺岗位作为调剂岗位。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本职位未聘用的情况下,可列为调剂对象,由县委组织部根据空缺岗位数,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调剂。
六、政审
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县级联审。
七、体检
政审合格后,考生需自行前往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八、公示
依据笔试、面试、资格审查及体检结果,对拟招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公示期满后,由人社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不少于12个月,试用期满后正式进入社区工作者序列。
十、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岗管理,执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享有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依法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晋升渠道:优秀社区工作者经组织推荐,可参加自治区定向招录考试;在编制限额内,县、镇事业编制空岗,优先面向现有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经组织考察优秀的社区工作者可直接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副职。
十一、本《简章》由察布查尔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 0999-3626197(县委组织部)
联系人:陈金凤、吴传利
监督电话: 0999-3621048(县纪委监委)
附件1: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