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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城市党建工作,适应新时期基层精细化治理需要,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升社区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昭苏县决定面向社会及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59名社区工作者,其中面向现有社区工作人员招聘9人,面向社会招聘50人。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面向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3月1日至2001年3月1日期间出生)。
2.服务期满一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大学生西部计划、县级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3.符合职位表需求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身体素质;
2.持有经国家、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少数民族报考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国家通用语言;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工作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社区管理工作基础、电脑操作和文字写作功底;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符合聘用通用体检标准;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考范围: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人员;
3.用人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4.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者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和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人员;
5.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参与极端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的;
7.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人员;
8.其他不符合公开招聘范围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昭苏县党建网、昭苏零距离、昭苏县就业服务平台、电视公告等形式进行公开发布《2019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及其职位表等。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2月20日至2019年3月6日;
2.报名地点:昭苏县人社局301办公室;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招聘人员根据职位需求,如实填写《2019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表》。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两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相关费用:根据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费及考试考务费共95元/人。
(三)资格审查
招聘人员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由人社部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取消报名资格。
(四)笔试
1.考试科目:①笔试为《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相关应知应会等;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命题和答题;③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分数线。
2.考试须知:①领取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3月7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②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前往人社局公示栏、昭苏县党建网、昭苏零距离查询;
(五)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对象:按照报考人员职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1.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笔试、面试总成绩于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在人社局大门口公示栏、昭苏县党建网、昭苏零距离张榜公示。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3.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政审、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昭苏镇等相关部门组织政审。政审内容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学历等相关证件进行审核;
因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空缺名额,按该职位总成绩合格人员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拟聘人员确定后,在人社局公示栏、昭苏县党建网、昭苏零距离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署名举报反映的问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核实统一答复。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统一签订用人合同。
(九)岗前培训
结合社区工作需要,针对拟聘人员制定岗前培训计划。拟聘人员全部纳入基层干部培养计划,每年至少轮训一遍,不断提高理论和业务水平。
三、工资待遇及考核管理办法
1.拟聘用人员纳入地方财政管理序列,工资、合同等与在职县聘用人员同等对待;
2.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原则上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初次签订含试用期12个月)。服务期中,工作不能胜任的由昭苏镇随时予以辞退;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昭苏镇予以辞退;社区工作人员被辞退、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在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3.社区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由昭苏镇负责,考核标准按照社区公职人员考核标准执行,与社区工作力量一起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社区工作者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4.社区工作人员具体业务由社区负责人指导。凡是录用的社区工作人员一律固定在社区工作,昭苏镇负责教育、管理、培训、培养,不得借用到镇机关工作;
四、工作职责
1.聚焦聚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
2.全面推行“网格化”,落实“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掌握包户信息,精准分析辖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3.扎实组织、发动、教育、引导群众,组织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周一升国旗、发声亮剑、居民夜校、“去极端化”、法治宣传、文化体育等活等活动,常态化开展“两个全覆盖”住户工作;
4.结合社区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听取并积极反映社区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精心做好服务工作;
5.宣传落实国家、自治区、州、县各项惠民政策,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加强困难群体救助;
6.管理社区事务,引导辖区居民依法开展自治,协调驻区单位、各类组织参与社区事务管理;
7.按照社区分工和岗位设置,履行岗位职责;
8.完成社区党组织或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简章》和《职位表》,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有效。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且在3年内不得参加昭苏县组织的县级招聘考试。
本《简章》由昭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共同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531222(中共昭苏县委员会组织部)
6022508(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6022308(县纪委、监委)
附件:
3、《2019年昭苏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察政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