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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系统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3-11-27 16:23:23信息来源:点击:
全监察局:西安市和平路东11道巷6号,联系电话:029-87671820;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市天水南路333号,联系电话:0931-8835079;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川市文化西街82号,联系电话:0951-5017325;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546号,联系电话:0991-4511074;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联系电话:0991-2358529。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2013年2月1日下午17时前,电话告知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否参加面试,进行面试确认。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需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凡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放弃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请入围考生于2月4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相关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不接受本人递送或快递公司送达),进行资格复审。有关证件和材料包括:
1. 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近期一寸免冠彩照),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2. 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 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 身份证复印件。
5. 报考职位所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外语等级证书、会计证等。
6. 其他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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