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目前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现将笔试、面试总成绩(见附件)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7年8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00(北京时间)
二、集中地点: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乌市延安路695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试行)》执行
四、费用标准:(费用自理)
五、有关要求:空腹,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1寸免冠照片1张。
六、联系人:马宝 0991-2578250(办)
附件: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2017年度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下载)
新疆伊斯兰教经学院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