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新闻类、中文类、法学专业优先,具有新闻采编等从业经验者不受专业限制;
2.年满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7月31日);
3.具有较强语言文字功底、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4.具备新媒体作品独立策划、采编、运营经验,具有新闻采编等从业经验者优先;
5.熟练掌握摄影摄像、视频剪辑技能和计算机基础办公软件应用,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不良诚信记录情形的;
6.本级法院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7.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
(三)薪资待遇
1.薪资待遇包括工资、考核奖、福利、个人及单位应缴交社保。本院可解决住宿、伙食;
2.试用期两个月,工资2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4500元;
3.工作地点:新疆第一师阿拉尔市一团金银川镇。
三、招聘工作程序
1.报名。投递简历至邮箱:702171504@qq.com,电子版简历含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彩色照片。初步审查合格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从审查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需携带本人简历、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技能证书等;(采用电话通知,未接到通知即未通过初步审查,不再另行通知);
3.能力测试。面试合格后进行现场测试。新闻宣传岗测试项目为新闻采编、视频剪辑,需在90分钟内完成新闻稿件1篇(800字左右)、视频作品1个(45秒左右),素材由本院指定;
4.考察和体检。面试及能力测试合格后确定招聘人选,由本院对招聘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岗位匹配度等内容。考察合格即组织体检;
5.确定聘用。经面试、能力测试、考察、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签订书面合同,到岗后试用期两个月;
6.试用期考核。试用期内将对工作能力和实绩进行考核,新闻宣传岗主要考核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月独立编辑新闻稿件30篇左右、摄制视频作品不少于8个);
7.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997-231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