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职位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限1974年7月15日至2002年7月15日期间出生,资格审查时实际年龄以身份证原件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
3. 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毕业证书,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4.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健康身体条件;
6. 无违法犯罪记录;
7. 具有法律、法规及报考职位规定的其他全部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 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 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已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4. 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天池计划”等招聘考试已录用人员;
5. 近5年来,在公开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6.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 现役军人;
8. 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7月20日16:00至25日18:00;
(二)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以电话通知或巴州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为准,如遇特殊原因,另行通知。
四、招聘职位
详见《2020年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具体程序为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与确认
1.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将报考所需资料电子版通过网络发送至邮箱287345257@qq.com(电子版文件夹添加压缩包+姓名);
2. 考生需准备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如实填写),身份证、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以上资料均为电子版文档、电子照片或扫描件,须保证清晰度);
3. 经过报名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考生初审合格后到等待招考办公室的通知,到指定地点交纳报名考试费用,领取准考证。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二)笔试
1. 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笔试。
2. 笔试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说明: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
3. 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综合知识》成绩。
4. 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三)资格审查
1. 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 资格审查要求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和招聘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试
1. 面试要求
(1)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正式面试开考前4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考后到达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面试费用每人40元。
2. 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五)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体检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照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
体检不合格,本人申请复查的,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政审。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巴州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八)聘用
通过体检、政审的考生,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编制外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比照同行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九)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做出处理。
报考人员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招聘岗位的各项条件,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
六、招聘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以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招聘信息为准,招聘信息均通过巴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jbz.gov.cn)进行发布。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七、疫情防控要求
参加笔试、面试考生在考试前应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考试时需提供七天内核酸检测证明,检测不合格或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取消资格。
八、政策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
巴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科 0996-2030598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96-2610256
监督举报电话:0996-2037681
九、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自治州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其他有关事项详见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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