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置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建制为副厅级单位,是一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学校设有专业27个,其中师范类专业18个,目前开设有学前教育、地理教育、汉语、化学教育、计算机教育、历史教育、旅游管理、美术教育、数学教育、体育教育、物理教育等专业,分属教育学、文学、理学等8个学科。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6850名。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和各类人才。
二、引进对象
(一)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
(二)教授、副教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四、引进人才优惠政策(见附件2)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二)岗位学历学位年龄要求:教授年龄一般不大于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副教授年龄一般不大于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急需专业的可适当放宽;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大于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大于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大于28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
(三)熟练掌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言文学类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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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名
1.报名方式: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全年有效
3.报名咨询人及电话
王老师18999656631、梁老师15199271377
固定联系电话:0903-2512400
(工作时间:10:00-14:00,16:00-20:00)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邮编:848000
4.报名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
(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1份,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
(4)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5)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有意向到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副教授职称及以上人员,须填写《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见附件4);
(7)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报名材料如到现场报名须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外地以电子邮件报名者需提供电子扫描件,用“姓名+报名岗位”命名,并用压缩文件包发送至邮箱:htsz6688@126.com;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通过后通知本人,合格人员须按要求填写《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5)1份,考前提供原件或复印件,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试讲
按照自治区人社厅《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文件精神,采取考试方式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面试、试讲(音乐、舞蹈、美术专业含专业技能测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此项成绩在管理岗位人员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2)此项成绩在教学岗位人员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3)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管理岗位的人员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
(2)教学岗位人员此项成绩在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
(3)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试讲
试讲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此项成绩在教学岗位人员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
(2)应聘人员根据报考职位准备试讲内容;
(3)应聘音乐、舞蹈、美术专业人员试讲过程中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4)试讲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总成绩计算方法
(1)管理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2)教学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30%+面试×40%+试讲×30%;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可申请复查,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总成绩及参加体检名单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告。
(五)考察
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考察。
2.应聘者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如出现空缺岗位,根据情况予以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提交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享受学校在职人员同职级待遇。
七、招聘监督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纪检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903-2518025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遇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用相关方式及时进行公布。
(二)应聘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发布的相关信息。
(三)未尽事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3:和田师范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2020年4月7日